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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阁管理处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阅读:823次  2018-7-4

2018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单位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湿地公园创建和重点项目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制定出台了《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管理、保护和利用行为。

2、开展了“世界湿地日”大型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保护湿地意识。

3、有序推进了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省发改委批准。完成《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初稿,专家已提出初审修改意见。与国土、规划部门实地勘测,完成宣教馆、监测管理站、游客中心、游步道、公厕等验收必检用地建设项目的初步选址方案。完成前期工作投资100万元。

4、组织召开了花园阁湿地与旅游区规划可行性专家论证会。邀请到省湿地保护和旅游规划专家4名,县林业、国土、规划、旅游等部门本地专家参会。会议对花园阁的旅游开发与湿地公园保护规划之间的可行性进行了讨论,专家对县里提出的问题给出了专业解答,并对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修规提出修改意见。

5、采购了部分湿地管护和科研监测设备,在专业团队指导下,开展了两轮湿地范围动植物本地调查。

6、加大了湿地环保巡查力度。聘请了10名湿地管护员,坚持湿地范围环保日常巡查工作,多次制止湿地范围内的乱搭乱建、网箱养殖、采沙、猎捕、电鱼等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多次联同林业、水务、环保、畜牧、国土、长铺乡、关峡乡等部门开展破坏湿地公园生态资源环境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二、存在主要问题

1、管理站、科普宣教馆、游客中心等项目选址未落实。因选址未确定,详规编制这一版块无法正式定稿。

2、乱搭乱建、网箱养殖等违规行为清理难度大。部分村民未经审批在巫水河边擅自建房,特别是S221沿线李家团至关峡段较多,部分建房户不听劝阻,函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收效不大。湿地公园范围内网箱养殖清理工作因数量太多,尽管关峡乡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很多有力措施,但清理工作进展缓慢,未达到预期效果。

3、迎检时间紧迫。根据《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规定,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期限不得超过6年,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于2013年获批试点,原规定2018年2月创建验收的时间现申请延期一年至2019年2月,届时如通不过验收将被摘牌,而花园阁湿地公园再无申请第二次创建验收的机会。如明年未通过验收被摘牌,将面临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紧紧围绕湿地公园验收挂牌,全力完成湿地创建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对照《国家湿地公园评估评分标准》,逐项梳理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可行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全力冲刺,争取在试点验收前完成所有迎检准备工作。

2、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花园阁阁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已列入县2018年重点项目,应尽快通过详规规划评审,狠抓实施,确保验收过关。

3、继续加大湿地宣传力度。开展一次“湿地科普走向社会,走进校园”等突出湿地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湿地知识的认知度,了解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自发自觉参与到湿地保护工作中来。

4、坚决查处破坏湿地生态行为,持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认真巡查,加强部门协调,清理整治湿地范围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采沙,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乱搭乱建,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引入外来物种,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在水面设置网箱和定桩等障碍物等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生态的违法行为,抓好水生植物和退化湿地修复工作,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违案不增加。

                                                        湖南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18年7月3日

 (作者:刘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