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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采购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和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行为如何进行处理 ?

  阅读:1167次  2018-6-25

对政府采购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和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行为如何进行处理 ?

答: 对上述行为的处理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发现并作出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应报告评标委员会或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二个层面是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并作出的处理。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三个层面是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理。财政部门通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报告,或通过供应商的投诉、举报,或通过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会把相关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以罚款。

 (作者:杨通生)